棉衣GB18401-2010,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意思是在穿着或使用时,本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纺织品产品分类
1、A类
婴幼儿用品一般适于年龄在36个月以内,身高100cm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
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例如尿布、内衣、围嘴儿、睡衣、手套、袜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
2、B类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例如内衣、衬衣、裙子、裤子、袜子、床单、被套、毛巾、泳衣、帽子。
3、C类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例如外衣、裙子、裤子、窗帘、床罩、墙布。
扩展资料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的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
中国服饰的源头可追溯到什么时期?
旧石器时代晚期
《鉴略.三皇纪》:“袭叶为衣裳”,《物原·衣原第十一》:“有巢始衣皮”,记载有巢氏最早教民用树叶、毛皮做成衣服。中国服饰可以看作由此发端。战国时人撰写的《吕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黄帝、胡曹或伯余创造了衣裳。从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饰史的源头,可上溯到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
中国服饰的历史源远流长,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到近现代,都以鲜明特色为世界所瞩目,主要以汉服为主。《鉴略.三皇纪》:“袭叶为衣裳”,《物原·衣原第十一》:“有巢始衣皮”,记载有巢氏最早教民用树叶、毛皮做成衣服。中国服饰可以看作由此发端。战国时人撰写的《吕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黄帝、胡曹或伯余创造了衣裳。从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饰史的源头,可上溯到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明代罗颀《物原·衣原第十一》就有:“有巢始衣皮”的记载,说有巢氏最早教民用动物毛皮做成衣服。
尽管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没有或者很少突出对人体美的直接赞赏,但在一些古典文学作品里不乏对人体美的描写。从《诗经》,骚赋到明清的小说和传奇,其中都有这类描写,譬如“肌如白雪,腰如束素”。“肤如凝脂”、“虎背熊腰”,而且更多的是人与服饰共同构成的美的形象;“著我绣荚裙,事事四五通,足上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铛,指如削葱根,口如含珠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
如果说西方服饰文化刻意追求表现人体美,而完全忽视了服饰伦理,那么,中国服饰文化由于受到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的影响还或多或少地保留着一些道德上的体统。譬如《礼记·王制》说:“作淫声异服。奇球奇器以疑众,杀!”(易·系辞》认为:‘始容诲淫”。《左传》称“贪色为淫”。《系辞》是秦、汗间的儒生所作,其后,赵飞燕、梁冀及其妻子等在服饰上的追求奇异和生活的淫乱,更说明了“冶容诲淫”。